|
第一审程序 |
第二审程序 |
(1)程序发生的根据不同 |
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
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 |
(2)审级不同 |
初审 |
续审 |
(3)审判组织不同 |
①和议制或独任制;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 |
①只有合议制;②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
(4)审理的对象不同 |
双方争议的事实及权利义务关系 |
当事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
(5)审结期限不同 |
第一审普通程序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 |
①对判决不服的,为3个月; ②对裁定不服的,为30日。 |
(6)裁判的效力不同 |
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 |
一经宣判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