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技术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2019/8/2 18:20:08 540

       当技术合同存在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等情形时,就属于“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技术合同无效,可出现哪些法律后果呢?
       1. 善意相对人可继续使用技术秘密
       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2. 损害赔偿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举例说明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分      析:
       甲、丙的技术转让合同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根据《合同法》第329条,无论丙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技术转让合同侵犯乙的商业秘密,甲、丙的技术转让合同均属无效。
       若丙为善意的受让人,根据《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若丙为恶意的受让人,则丙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甲、丙构成共同侵权,应对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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