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具有怎样的效力?

2019/8/26 15:10:56 1351

       刑事和解协议是被害人和加害人经过协商后,达成的就加害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进行赔偿的约定。那么,刑事和解具有怎样的效力呢?可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阐述:
        民事方面
       加害人需要对被害人的民事权益进行赔偿,即承担民事责任,他们之间的协议就可以认定为一种民事合同,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刑事和解协议中双方当事人民事赔偿部分合意生效后即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即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事赔偿部分协议并不是经公权力机关审查后生效,而是经公权力机关审查认可后发生类似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刑事方面
       刑事和解协议关于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内容的定性,将被害人与加害人关于刑事责任的协议约定视为一种以刑事法律关系为内容的特殊民事契约,具体可以定性为民法上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既然将刑事和解协议刑事责任处理部分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该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合意签字确认之时成立,自公权力机关对合同进行审查后对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作出最后认定之时,协议刑事责任处理部分约定生效。
       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放弃刑事责任追究的意思表示还只是合同的成立阶段,对刑事责任的处理也只是一种合意,能否实现需要公权力机关的审查确认。一旦公权力机关对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作出最后处理,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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