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如何要求其实际履行?

2019/10/12 15:34:02 491

       实际履行是合同违约责任形态之一,又称继续履行,是指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依照另一方的请求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其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责任。本质上,违约方承担的实际履行义务,乃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的违约责任。
       1. 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
       请求债务人对金钱债务(支付价款或报酬)承担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未履行支付金钱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其实际履行。
       2. 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
       债务人未全面、适当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人即应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但下列三种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法律上不能履行的,例如债务人破产、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合同成立后因为法律的修改或政府的禁令,使合同标的物成为禁止流通物。事实上的不能履行,如作为合同标的物的特定物灭失或毁损不能修复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包括演出合同、授课合同),因不适合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能或不愿履行,债权人不能请求实际履行。此外,对一些基于人身依赖或信任关系而产生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合伙合同等也不宜请求实际履行。
       履行费用过高,如果实际履行会造成较大的损失和浪费,在经济上不合理,可以认定为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此时,债权人请求实际履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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