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2017/7/21 16:38:56 965

       现实中,我们可能会听人谈论某某个人独资企业、某某合伙企业和谁谁一人公司等,那么,在法律上,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 个人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合伙企业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 一人公司
      《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可以从主体资格、出资人、责任承担以及税收是个方面进行理解: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一人公司

主体资格

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

 

出资人

 

一个自然人

   二人以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合伙人。

   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责任承担

 

投资人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财产混同情形下为连带责任)

税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如:某个人独资企业吸收了其他合伙人的共同经营,则要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某合伙企业有两个合伙人,其中一个合伙人提出了退伙,在不解散企业的情况下,该企业则要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