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产生的时间点,您都弄清楚了嘛?

2017/9/20 15:19:08 713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之一,指作者对其独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包括了人身权和财产权,涵盖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权权利以著作权的产生为前提,那么,著作权产生的时间是如何的呢?
       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的规定:
       1、中国人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无须发表,无须固定于载体、亦无须办理著作权登记,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权利。此即“自动保护”原则。
       2、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两种情况)
      (1)中国人参加或缔结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或双边协议之缔约国(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缔约国具有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获得自动保护,其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中国按照条约或协议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但无义务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标准保护)。
      (2)非成员国的国民并且在成员国无经常居住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创作的作品,不能获得自动保护。又分为两种情况:
       ①若其创作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注意:是出版),自出版之日起,依照中国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保护。
       ②只要其创作的作品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彼此间隔不能超过30天),自其在成员国首次出版之日起,我国依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