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肇事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2017/10/25 10:18:55 814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属于侵权案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以及肇事司机单位等都可承担事故责任。故,车祸赔偿不仅仅是肇事者一方的问题。
       根据不同车祸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定的承担事故赔偿的人可以有很多,受害人一方可将他们列为共同的被告,进而提供赔偿义务人一方的赔偿能力,防止出现没有人赔偿或是无力赔偿的情况发生。
       总结来说,以下个人或单位可成为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义务人:
       1. 肇事司机
       作为直接的侵权人,肇事司机是法定的赔偿义务人之一,不论是否最终由其承担赔偿,都应当将其列为被告。
       2. 保险公司
       这里的保险公司包括致害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以及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
       3. 车辆所有权人和管理人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在保险理赔后。对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报废车辆转让人和受让人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 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责任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可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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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在车祸案件中,如果出现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情况,受害人方可从增加赔偿义务人数量、从道路救助基金获得垫付赔偿等途径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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