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划分依据

2017/11/3 10:14:22 711

       交通事故发生后,就势必会产生事故责任的认定。然而,我们今天主要阐述的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依据。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章的行为导致的,则这时候看作用的大小来评判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较大的作用的,则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外一方虽然具有过错责任,但是在交通事故中是起较小的作用,则另外一方当事人负次要责任。
       当然,交通事故的主体有可能不止两个,可能存在多方当事人,那他们之间的主、次要责任划分则是根据实施交通事故的行为及多方之间的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影响。但是若一方当事人的实施的交通事故行为及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最大,且超过了其他多方一起造成的影响,则对交通事故造成影响最大的那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其他各方则负次要责任。
       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存在下面3种情况的责任划分依据:
       1.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章时候,则对交通事故发生起更大影响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都存在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是未及时报案的,导致交通事故的事实无法查清的,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3.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一方未立即停车的,且未保护现场而导致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清的,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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