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是这样的:...

2017/11/27 11:24:58 623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有三种模式:自行管理、委托管理和聘任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模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模式

 

 

 

 

委托管理/

聘任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的禁止性义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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