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您认识汇票!

2017/12/12 11:12:52 616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票据法中最为重要的票据类型。
       一、汇票的特征
       1. 三个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是汇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和付款人为票据义务人,收款人为票据权利人。
       2. 委托支付票据
       汇票的的出票人仅仅是签发票据的人,不是票据的付款人,其必须另行委托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所以汇票是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
       3. 付款人承兑后,承担绝对付款义务
       付款人承担绝绝对的付款义务,在付款人未承兑时, 汇票上所记载的付款人并无绝对的付款义务。
       4. 无条件支付
       汇票是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不以见票即付为限,许多汇票都有一定的到期日,体现了汇票的信用功能
       5. 当事人限制少
       汇票对于当事人特别是出票人和付款人,没有特别的限制,既可以是银行,也可以公司、企业或个人。
       二、汇票的种类
       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 银行汇票适宜银行因为出票人,同时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通常情况下,银行汇票中的出票行与付款行为同一银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不同家银行。
       2. 商业汇票是以银行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为出票人,以银行或者其他公司、企业等为付款人的汇票。其中,如果付款人为银行并进行了承兑的,成为银行承兑汇票;但付款人为银行 以外的公司、企业等并 由其进行承兑的,称为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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