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如何计算?

2018/4/11 10:37:55 2340

       ◆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 如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需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病情来确定,实践中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治记录确定职工的治疗终结期。而发生工伤之日起至上述的治疗终结期这一期间,即为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程序: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
       2、在被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工伤职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和医疗终结期的鉴定申请;
       3、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如何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结合实践经验,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可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1、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
       2、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3、职工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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