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8/9/3 10:28:01 754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从上述可以看出,买断工龄款具有报酬型、补偿性、救济性和保障性。那么,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买断工龄款并未明确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法律也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规定。买断工龄款是属于报酬以往的工作,补偿离开原告工作单位的损失,救急和保障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从其性质来看,类似于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用,应当按照特殊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关于如何分割买断工龄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有倾向性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买断工龄款时,可参照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即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婚龄)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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