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2018/9/28 17:55:22 774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致劳动能力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由法律规定的权威部门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作出的鉴别与认定,通常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那么,被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应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呢?
       1、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
       申请鉴定主体(即劳动者本人)已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
       2、申请鉴定的主体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及其直系家属和用人单位均为能够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
       3、受理鉴定申请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应当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不能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4、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
       对于何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只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能申请鉴定。
       为了使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有明确的依据,避免过早或老计分迟延提出鉴定申请,部分省市对“伤情相对稳定”作出了界定。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就提出了“医疗终结期”的概念。
       5、提出鉴定申请需要的材料
       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或者患职业病情况资料、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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