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

2018/10/24 11:40:38 656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约定的法律行为,主要表现为对劳动合同条文的修改、增加或者减少。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样,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劳动合同当事人均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呢?
       1、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存在以下3种情况,劳动合同可以变更: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者因身体、技能等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如因意外事故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2、客观方面的原因
       客观方面的原因,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一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要求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有如下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的恶化、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3、出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当出现劳动合同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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