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2019/5/30 15:44:03 52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是,实践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大多是担心签订合同之后要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发生工伤要赔偿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如何维权呢?
       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与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每月2倍的工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若不愿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也不愿意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每月2倍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向有关的调解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虽然不是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必经程序,但绝对是一种高效、便捷处理纠纷的途径,如可以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但是,调解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因此,在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另寻其他途径维护权益。
       【相关链接】调解的法定期限
       为了督促当事人尽快解决劳动争议,我国法律对调解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表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也即,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15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只能申请仲裁解决了。
       2、向有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和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注意,劳动者申请仲裁需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且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个人情况、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程序结束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仲裁亦或是诉讼,都会涉及到举证责任、证据收集等法律问题,劳动者在不知晓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应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协助,为自身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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