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两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吗?

2020/6/1 17:48:24 700

       在涉及工伤死亡的案件中,工伤认定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就不可能产生工伤待遇,也就不发生赔偿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涉及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要符合工伤,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引发死亡的疾病属于职业病(非工作时间);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其他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几乎都和工伤没有关联,也即不会存在工伤赔偿的问题。至于下班以后发生疾病死亡的情况,除非是职业病导致的,否则也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需要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如何理解“突发疾病死亡”?
       突发疾病应当包括各类疾病(全面理解),既包括先天性的疾病(如心脏病),也包括后天性的疾病(劳动者可预知或不可预知均可)。注意:突发疾病死亡不论其是否与工作性质直接相关。另,脑死亡也可认定为死亡。
       ◆ 如何理解“48小时”?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由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性,在适用这一条件时,应严格控制48小时这个条件,已经超过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非工伤死亡的案件,职工还是可以获得单位的一定赔偿的。如北京市就规定: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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