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老婆车车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2020/9/3 16:02:54 782

       车祸致人死亡的,对死者一方而言,近亲属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以主张侵权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里讨论一个问题:谁来赔?
       车祸事故中,谁来赔偿的问题,可以分具体情况看。如果丈夫开着妻子的登记为妻子的车辆致人死亡的,赔偿的主体可以为:
       1. 涉事司机也即丈夫本人
       丈夫作为直接的侵权人,理应承担赔偿,且应当根据其事故责任大小判断其在整个赔偿流程中的比例。
       2. 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即使实际驾驶人不是妻子)
       这里的保险公司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以及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两个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保险理赔。其中交强险的最大理赔限额为122000元,商业险的最大理赔限额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确定。
       3. 如果妻子有过错,妻子也需担责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何为“过错”呢?具体是指如下情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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