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轨导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可获得哪些赔偿?

2021/4/28 11:39:13 4160

       卧轨,是指为了自杀或阻止火车的通行而躺在铁路的轨道上。这是属于行为人故意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各种压力、各种心理等各种原因选择在火车通行的轨道上卧着,等待死亡的降临。这虽然是一种极其不理智的做法,但仍有不少人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有限生命。面对这种铁路事故,相关工作人员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铁路法》第57条的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那么,卧轨导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
       根据我国《铁路法》第58条的规定,若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的情形包括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
       卧轨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故卧轨导致人死亡的,受害人是不能获得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金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铁路运输企业有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给予受害人近亲属一些补偿(该补偿并非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