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2021/8/2 16: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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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成立公司的条件的放宽,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成立自己的公司,但是有经营就有盈亏。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公司债务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要确定公司债务是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是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3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夫妻一方一人成立的公司,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时候,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确认了这一点之后,需要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合具体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①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③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④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⑤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⑥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⑦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⑧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⑨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⑩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果公司经营所得有用于上述情形,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时公司债务的处理,涉及多个法律,案情往往也更加复杂,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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