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营养费赔偿几个月?

2021/12/29 18:28:39 1049

       营养费,它是指被侵权的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经医生的建议,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费用。
       营养费是法定的赔偿项目之一,《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具体数额计算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伤残情况
       伤残是指受害人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度。伤残等级一共10个级别,从一级到十级不等,其中一级伤残最为严重,十级伤残最为轻微。
       营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的级别来进行一个酌定,伤残等级越高,营养费的数额可以越高,赔偿的时间也可以越长。
       2. 医疗机构意见
       除了伤残情况,医疗机构的意见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通常,在医疗机构的出院小结中,会注明加强营养,结合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并医嘱,可以作为受害人计算营养费数额和期间的一个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营养费是一个酌定的项目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这方面可以由当事人间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起诉后由人民法院酌情认定。现实中来看,营养费一般在数百、数千、数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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