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如何做到不起诉?

2023/6/30 10:52:57 128

       ︾ 引导语:刑事诉讼中的不起通常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查实了某些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移送法院审判。
       在我国,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正常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移送起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是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不起诉的相关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是否符合不起诉的决定,除了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外,辩护律师也可以积极为其争取。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流程上,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综上,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在前期第一时间委托专业辩护律师介入,是做到无罪和不起诉的关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