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主动开除职工的理由,且不承担赔偿!

2023/8/9 11:30:10 67

       ·引导语:一般来说,单位开除员工,要想不承担补偿或赔偿,理由往往只有一个,就是员工犯了错误,导致单位损失。
       我国制定有《劳动合同法》,用以约束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下,单位不能轻易开除员工,员工也不能随意辞职,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则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情况下,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承担补偿金的。此外,还有三种情况,分别为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三种情况下单位也可以不用承担补偿金或赔偿金责任。
       另外还需注意,单位一些情况下不但不用承担责任,还可以要求职工承担责任,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