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能够主张吗?

2023/10/30 18:10:03 104

       ︾ 引导语: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待遇实践中各地的同时获得支持度不同,不同法院对此也有不同的做法。
       一起车祸致害案件,首先符合人身侵权的概念,故受害人可以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主张赔偿。如果事故同时符合工伤的,如受害人乃上下班期间非主要责任引发的事故,那么其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分别隶属于侵权案件和工伤理赔案件中,其中,误工费是指交通受害人因恢复治疗或处理事故必要后续事宜如修车导致不能正常上下班/劳作而产生的收入性损失。停工留薪待遇则是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法定的一个时间段内可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二者性质不同、计算的方式也不同。
       那么,在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的案件中,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能够同时主张,也即双重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各地的同时获得支持度不同,不同法院对此也有不同的做法。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这里,似乎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但各地做法却不同,如广东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47号)明确劳动者因安全生产事故或患职业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误工费应当扣除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停工留薪期工资高于误工费则不支持劳动者的此项请求。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对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待遇的同时获得问题,均存在实践做法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