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强保该怎么办?
2024/1/1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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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车祸没有交强险的,法定投保人应当承担原本交强险应当承担的理赔责任。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上道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的保险,一旦漏保,将可视为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除了罚款外,不投保交强险的最大风险就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不投保交强险的一方首先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依法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即便对方有责任,也得等交强险限额赔偿完毕后,各方才会涉及损害赔偿的分担。
交强险的理赔限额具体为:
1.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200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最大理赔限额19900元。
也就是说,如果事故车辆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其对于别人的损失赔偿,需要先拿出最高20万赔偿后,即便对方有责任,也才会出现比例分担问题。
综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没有交强险的:
1.对方没有交强险,可以让对方先在交强险最高20万元的赔比例内承担赔偿,剩余的部分,如果自己也有责任的,可以和对方按一定比例分担。
2.如果是己方没有交强险,那么只能自己先在交强险20万元的保险理赔范畴内承担对方的损失,之后还有不足的,可以根据对方的过错与对方分担赔偿比例。
比例分担具体内容,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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