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4/4/2 17:16:50 10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呢?
      其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注意,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因到了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存在经济补偿金。
      小编后话: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享有补偿权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如果双方就补偿问题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并协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