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

2024/4/5 14:28:50 24

       引导语:停运损失系间接财产损失,不计入交强险赔偿范围,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关于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应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常停运损失。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实际存在,法律赋予了被侵权人向侵权人主张停运损失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呢?
       需要知道的是,停运损失系间接财产损失,不计入交强险赔偿范围,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关于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应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若商业保险合同中约定了对停运损失不予赔付的相关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就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对停运损失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如何确定停运损失?
       计算停运损失首先应确定停运时间,车辆的停运时间一般应以车辆实际维修或重置的时间来计算。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是否及时维修、取车,是否存在延误等情形。通常来说,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暂扣材料、维修机构出具的维修清单、提车单等均可作为计算合理停运时间的依据。在车辆损失情况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应当计入合理的定损时间。在具体计算停运损失的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受损车辆的营运成本,结合车辆的日均营运收入、平均利润等因素,以确定损失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