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825

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向出租方承租小汽车壹辆,租赁车辆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2.租赁车辆品牌为         ,颜色为    ,车架号为    ,车牌号为      ,行驶证号为              

  3.出租方保证租赁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并附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明、环保标志、年票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两年,自            日起至            日止。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于每月10日前支付。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生以下情形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1)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1. 承租方将租赁车辆当作教练车,将租赁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他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行为。
  2. 承租方将租赁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超重载物,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5)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租赁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拖欠租金超过15日。

  如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出租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3.出租方应保证车辆行驶证、养路费、环保标志、检验合格证等齐全有效。

4.出租方保证交付的租赁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5.租赁期间,出租方保证租赁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出租方对租赁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承租方使用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   个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仍须向出租方支付全额租金。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路费等。

4.承租方应保证驾驶人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承租方应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爱护车辆。

5.承租方需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承租方应及时与出租方联系,由出租方进行检查和维护。

6.如果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承租方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承租方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不得继续使用已受损坏的车辆。承租方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8. 承租方如果在租赁期间遗失车辆证照或其他有关证件,承租方应通知出租方及时补办,补办证件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卸动或拆除租赁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承租方需及时返还原零件或设备;如不及时返还,应按被拆除零部件或设备购买价格对出租方予以赔偿。

10.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租赁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如因燃料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承担。

  11.为了使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承租方应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每漏保一次,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12.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附件《车辆交接单》中租车前的车况归还租赁车辆,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13.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承保机构为:              ,保险期间为           日至           日。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交通强制险,乘客座位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等。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

  六、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将租赁车辆归还至                         

  七、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附件:《车辆交接单》

 

甲方(出租方):            (签名/盖章)

乙方(承租方):            (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附件:

车辆交接状况

 

  租赁车辆:    

  附带器件:

  车辆状况:

  1.机器及系列操作项

  2.外观

  3.内饰

  4.其它

  交接时间:            日。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