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017/7/20 16: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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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实施一个有效法律行为的资格。在我国民法领域,把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个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将具有效力瑕疵(或效力待定、或无效)。
简单来说:一个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个未成年人进行的买卖活动是否有效等都是民事行为能力涉及的内容。以下介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
举例说明:
小明从小就有有很高的音乐天赋,8岁时就自创了一首歌曲《烂漫的爱》,并将该歌曲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了某音乐网站。对此,小明的父母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反对该转让行为。
试 问:
小明对歌曲享有著作权,其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呢?
分 析:
在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种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一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有:
1、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有效;
2、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效;
4、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
5、不能独立实施的多方法律行为,无效。
上述案件中,小明8岁,其创作的歌曲具有独创性,自创作完成时起,作者就取得著作权,故,小明是著作权人。但,对于转让合同,属于小明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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