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角:告诉您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

2017/7/20 17:16:46 970

       现实生活中,除了买房、卖方还有转让房的。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注意: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需同时转让。
       但,您可知道有的房地产不能转让!
       根据《城乡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符合一定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城乡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的,不能转让,具体为:
       1.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若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受行政、司法程序限制的房地产
       指那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已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利的房地产
       指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四)共有房地产,需共同决定转让
       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能转让。
      (五)对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
       如该房地产正在介入权属诉讼中。
      (六)没有权属证书
       指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故,当事人在进行房地产买卖时应当注意指向的房地产是否可合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