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遗产继承的顺序及分配规则
2017/8/30 1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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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继承权利人一方面需要限定,另一方面,在对继承遗产的分配上,也有一定的讲究。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对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理解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1)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另:
①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 代位继承人可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 胎儿不是继承人,但胎儿的父母死亡,给胎儿保留相应份额的时候,胎儿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对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理解
1、兄弟姐们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们、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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