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60%,意味着什么?
2017/11/15 10: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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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一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及无责任,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主要责任意味着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其主要作用以及过错上承担较大比例。60%的事故责任可视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那么此时,在事故处理问题上意味着什么呢?
一、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肇事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并致使事故发生一定伤害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为: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此外,事故致1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肇事者属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肇事者为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肇事者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肇事者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肇事者属严重超载驾驶的;
(6)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对肇事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是承担民事赔偿大小的依据
事故责任决定了事故的赔偿,包括保险公司的赔偿以及当事人之间对损害赔偿比例的负担。在保险公司依据规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保险理赔后,当事人之间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机动车一方承担60%责任的,在分担上,可有:
1、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的,对方承担保险理赔不足40%的比例;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对方承担保险理赔不足20%--30%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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