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如何处罚?

2018/3/15 10:25:04 2600

       实践中,有些人为了报复他人,会利用网络电话或软件不断变换号码的方式,通过不断拨打电话、利用电话振铃或多次拨通电话不讲话等来骚扰当事人,干扰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以达到报复、发泄的目的。对于这种行为,当事人应当果断选择报警,交由公安处理。
       那么,行为人不断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如何处罚呢?
       行为人不断拨打电话、多次用电话振铃(受害人未接通即挂机)或多次拨通电话不讲话等方式骚扰他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其行为可以认定为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为阻止这种行为的滋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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