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是否意味着合同生效?

2018/3/19 10:40:17 1147

       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认为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是否如此呢?合同成立后,在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呢?
       《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此可知,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时,才会自成立时发生效力。
       结合相关规定,合同成立后,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就会生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因此,要求合同主体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比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合同签订的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否则合同无效。比如,买卖毒品的合同,即使合同已经具备上述2个条件,但是由于该合同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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