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2018/4/13 10:21:19 1951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时,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实践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与此同时,该条规定明确表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有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亲属、工会组织。但是,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亲属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劳动者需要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准备以下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应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受伤程度;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出院记录等医疗诊断证明;
       (4)如属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要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人认定书或其他有效的事故证明。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申请具有法定时效,劳动者应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否则劳动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劳动者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了。
       【相关链接】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时效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的时效为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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