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可如何获得救济?
2018/4/13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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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按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而对于违法事实不清的,法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那么,如果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执意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呢?
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查明违法事实就给予行政处罚等等。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这样处理:
1、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法》第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对于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相对人可直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申请复议,要求其对处罚行为进行重新审查。
2、提起行政诉讼
除申请行政复议外,行政相对人还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权利救济。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受到损害的,比如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行政相对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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