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分子采取刑罚的种类,您都清楚了吗?
2018/4/28 11: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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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依据其犯罪的罪名和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有的刑罚单独适用,有的则可同时适用。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
一、主刑
主刑包括: 1. 管制;2. 拘役;3. 有期徒刑;4. 无期徒刑; 5. 死刑。
二、附加刑
附加刑包括:1. 罚金;2. 剥夺政治权利;3. 没收财产。
附加刑可以随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其他
1. 驱逐出境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 赔偿解决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3. 免于刑事处罚与非刑事处罚措施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4. 禁止从业
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
被禁止从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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