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2018/5/7 10:45:37 827

       试用期虽不是法定条款,但是能够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相互了解,为此有不少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都会约定逾期试用期,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及风险。那么,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呢?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6、39、40条规定可知,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形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日后发生争议时,其无疑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备强烈的证据意识,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避免日后因举证不能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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