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被处罚人享有哪些权利?
2018/5/16 10:17:48
3656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处罚权,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被处罚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作了充分的规定。
结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知,被处罚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如下权利:
1、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31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陈述权、申辩权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申请回避权
如果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或者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至于是否需要回避,由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4、听证权
听证是为了进一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便清楚查明事实,为此《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5、救济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获得赔偿权)
《行政处罚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法律还规定,因行政机关违反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如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等的,被处罚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更多关于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被处罚人享有哪些权利的内容,或者您有其他行政处罚问题的,比如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有多久? 等问题,欢迎登陆http://m.sunlawyers.com/ 搜索关键词或致电律师免费咨询电话400-6262-16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