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如何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018/5/29 10: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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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践经验表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不注意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容易遭遇法律风险,导致自身利益受损。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如何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呢?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主体不同,对其资格的审查也就不同,主要如下所示: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实践中,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大多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也有可能会造假。因此,当事人最好登录其所属地工商局网站进行查询,切勿仅凭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轻信对方。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经济组织,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比如个人合伙组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实践中,审查此类组织的主体资格时,主要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此外,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注意审查具体的授权情况,以防欺诈、受骗。
3、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达到18岁才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而对于8岁以下的自然人或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8至18岁或间隔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取得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生效。
因此,当事人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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