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2018/6/28 10:36:34 872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根据我《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必参加分割。
       那么,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如奖品、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科研津贴、离职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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