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8/7/24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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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由于我国法律对股权继承的规定存在多层含义,因此实践中继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通常会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那么,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结合实践经验和相关规定,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具体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比如继承人在异地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在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还需要提交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此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当事人还需要准备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股权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可能比较繁琐,如果继承人对此不太了解的,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以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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