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亡,她的行政官司怎么处理!

2018/7/30 10:28:57 821

       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由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失去诉讼权利能力的情况下,其原告资格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原告资格的转移制度是为了保护接受原告资格主体的合法权益。
       1. 原告资格的转移包括两种情形: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由扶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近亲属一人或数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起诉。
       2. 原告资格转移的条件:
       (1)享有原告资格的权利人不复存在;
       (2)起诉权有效存在;
       (3)法定权利承受人存在;
       (4)倍转移人本诉不可能具有原告资格。
       3. 承受原告资格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向法院提供其近亲属证明或者作为被终止的组织的权利承受者的证明文件。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原告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或者作为原告的法人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诉讼中止。中止诉讼期限届满90日以后,如仍无人要求或继续诉讼的,依法终结诉讼。
       4. 在原告资格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如果继续诉讼的,有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对继续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综上,妻子死亡的,近亲属包括丈夫可以继续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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