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植物人需赔偿多少?

2018/9/21 14:14:39 2547

       植物人是一种病理状态,在车祸案件中可发生,指人体大脑已经完全或大半失去功能,但人体生命尚存的情况。植物人的生命延续(包括进食等)通常必需由他人的照护,故会有昂贵的费用支出。
       那么,植物人案件,赔偿数额可达到多少呢?
       一、植物人受害人的损害计算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把植物人状态明确为一级伤残,故植物人案件通常应按照伤残案件处理。此时,受害人可依法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内容,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特殊项目。
       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伤残等级,其残疾赔偿金数额与死亡赔偿金同,加上数额高昂的护理费用,使得植物人案件的赔偿往往是车祸案件中数额最高的,通常可达到百万、数百万元。
       注意: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各地数额标准与地方经济有关,北京市、上海市的一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在115万元上下,我国其他地区较低。各个项目均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具体计算。
       二、事故责任与损害负担
       当事故造成的损失达到数百万元时,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就可主张如此数目的赔偿,因为还存在事故损害分担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机动车致害的案件中,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承担保险理赔,交强险理赔不足的,再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如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同等责任下,各方分担的比例将为50%。
       专家提醒:植物人案件索赔复杂,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开展索赔事宜,更多内容,欢迎登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m.sunlawyers.com/  或致电律师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