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去世,未留下遗嘱,房产应如何分割?
2018/9/27 11:17:37
1658
明天和意外,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哪一个会先到来。因此,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老人去世但未留下遗嘱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去世老人遗留下来的房产应如何分割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由此可知,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因此,家里老人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留下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时,遗产(含房产、存款等)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结合《继承法》第10条规定可知,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家里老人去世未留下遗嘱的,若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健在的,那么房产就由这3方主体平分。但是,由于房产属于不宜分割的遗产,故在分割时,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比如,房产可以由上述3方主体中的任一方主体取得,再由其给予另外2方当事人适当的补偿;又或者可以将房产出售,把出售款分为3份。当然,如果3方主体能达成共有的意见最好不过,毕竟这是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做法,不会损害遗产的效用。
更多关于老人去世未留下遗嘱,房产应如何分割?的内容,或者您有其他继承纠纷问题的,比如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等问题,欢迎登陆 http://m.sunlawyers.com/ 搜索关键词或致电律师咨询电话400-6262-16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