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存在误差,应如何处理?

2018/10/8 10:19:56 900

       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的价格是按照面积的大小进行计算,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一平方米的误差,可能就是几万元的上落。那么,商品房的面积存在误差时,应如何处理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出卖人实际交付房屋的面积与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规则如下所示: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得解除合同。
       比如,双方约定的面积为100平方米,实测面积大于97平方米或者小于103平方米的,买受人不得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参照以下情形处理:
       (1)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法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比如,双方约定的面积为120平方米,但实测面积小于116.4平方米或者大于123.6平方米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分以下2种情况讨论:
       ①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②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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