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是否生效,看这里!!

2018/10/12 11:45:25 75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
       《担保法》第78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由上述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质押合同的生效并不等于质权的取得。
       我国《物权法》第226条明确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由此可知,当事人要想取得质权,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当地的股权交易中心办理出质登记,否则视为未取得质权。
       【相关链接】股权出质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可知,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以下3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姓名为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为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质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的出资额,一般以人民币“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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