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生效,需满足哪些条件?

2018/12/17 14:48:51 673

       继承人拥有继承遗产权利的同时,还具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那么,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在满足什么条件下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会发生效力?
       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虽然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但是由于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① 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②继承人无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为此我国《继承法》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出了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继承未开始前,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因此谈不上放弃。而遗产已经做出分割处理,继承人放弃的是遗产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放弃继承前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但是,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继承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放弃继承权是无效的。
       (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其他继承人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手段,让继承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另外,继承人的监护人不得代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5)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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