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假成年人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2019/3/29 1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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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甲男15岁,身高体壮,前往乙处购买价值2万元的IBM笔记本电脑。乙问及其年龄,甲出示身份证显示为21岁。乙问其是否为高中生,甲出示假工作证。乙对甲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深信不疑,遂与甲签订电脑买卖合同。
试问:15岁的甲作为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析:
我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15岁的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如果订立的,有两种处理情形:
1. 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
(1)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
(2)自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
2. 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时效时,合同自始有效。
(1)追认为形成权,追认系单方法律行为,明示、默示均可。
(2)追认具有溯及力,追认生效时,合同自订立时期生效。
3 . 追认生效的时间点
① 到达主义
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追认的相对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合同相对人)时,追认生效。
② 特殊情况
法定代理人仅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追认,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合同的相对人向法定代理人催告的,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认失去效力。此时,法定代理人只能向合同相对人重新作出追认,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合同相对人时生效。
注意:在追认生效之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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