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多少钱?

2019/6/4 14:24:52 1114

       因乘坐公交车发生车祸进而死亡的案件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此时,乘客很可能是无责任的,事故责任多由公交车司机以及第三方当事人承担。那么,此类案件,乘客该如何主张赔偿以及赔偿数额是多少呢?
       事实上,坐公交车发生的车祸死亡,赔偿可从两方面入手:
       1. 谁来赔?
       《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车祸致害,应当由承担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赔偿。
       乘客作为侵权受害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无责,那么,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由公交车司机和第三方当事人承担。鉴于公交车司机是在履行职务,所以可有公交公司承担替代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公交车司机无责,那么可由第三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第三方私家车辆。
       2. 赔什么?
       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因死亡而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各个项目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并以死亡赔偿金为主。例如:

深圳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2018--2019年标准)

户口标准

 受害人

年龄

60周岁下

6075周岁间

75周岁上

城镇户口

1058760

52938× [20-(死者年龄-60]

264690

农村户口

315600

 15780× [20-(死者年龄-60]

7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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