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违反价格遵守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何?
2019/6/27 1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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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价格遵守义务,也即委托人关于卖出或买入价格有指示的,行纪人有遵守的义务。
实践中,存在行纪人以低于或高于指示价格处置行纪内容的情况,那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有如下内容:
1.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这里所谓“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并非指买卖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指委托人依照行纪合同受领买卖的结果。因此,若行纪人未补偿其差额的,委托人有权拒绝受领买卖的结果。
2. 较指定价格有利交易的法律后果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举例说明:
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
分析:
根据行纪合同的定义,甲、乙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乙商行作为行纪人,有权请求委托人甲支付报酬,但行纪费用由行纪人承担。根据《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的规定,因乙高于指定价格卖出而多出的价款,若不能达成协议的,又无交易习惯,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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